时间:2021-04-02 | 栏目:政策资讯 | 点击: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
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2020年省科技厅对省重点研发计划的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高性能新材料四个技术创新专项的43个项目立项并给予连续三年的财政资金滚动支持。按照《河北省省级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实施方案(试行)》(冀科高函〔2020〕49号)要求,对年度执行期到期的滚动支持项目需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规程》(冀科高函〔2021〕20号)。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科技厅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总体安排,评估工作需在4月底全部完成。为此,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4月10日前,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申请;4月15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评估材料并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评估申请和评估材料;4月20日前,召开评估会议;4月25日前,归口管理部门整理项目评估意见及评估材料,经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有关要求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评估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工作规程》(冀科高函〔2021〕20号)开展评估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世泽(新一代电子信息) 0311-85802776
郭丽华(高端装备制造) 0311-85891811
陈剑楠(新能源产业) 0311-86251938
石铁铸(高性能新材料) 0311-86251915
邮箱:liusz@hebkjt.cn
附件:2020年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滚动支持项目年度评估项目清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