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7 | 栏目:研究报告 | 点击:次
基本面趋势向上,板块表现超越市场。上半年,环保行业基本面趋势向上,板块表现明显优于沪深 300 指数。其中,固废与信息化板块表现亮眼,水务板块稳健向上。碳减排、减量化与资源化将是贯穿下半年的投资主线,重点关注碳减排、垃圾焚烧发电、危废资源化、污水资源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等五方面的投资机会。
碳减排开启蓝海市场,智慧环保赋能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遵循“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对各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自欧盟始,开展碳交易的国家不断增多。我国在经历多年试点之后,也将于 7 月份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碳交易除改变当前各行业的生产方式外,还将促进碳资产管理、碳金融等一系列绿色金融形式的发展。以数据为基础的环保信息化,将贯穿于碳市场建设以及“监-控-管-服”的全产业链运转,深度赋能碳中和。
减量化与碳减排助力垃圾焚烧发电持续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固废的无害化与减量化处置,解决城市运维痛点。在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以及实际需求快速增长的双轮驱动下,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快速发展。当前,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路径成熟,盈利模式清晰。碳交易市场开启后,CCER 有望进一步增厚垃圾焚烧发电的盈利能力。
危废资源化的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化程度高。危险废物种类繁多,处置不当会产生严重危害。但同时,很多危废具有“资源性”特点,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可以将危废“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化的利用。危废资源化的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格局分散。优势企业厚积薄发,稳步扩张,市占率提升。
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质标准的提高将持续推升污水资源化的市场规模。
我国区域水资源差异巨大,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污水资源化市场空间大。“十四五”规划对于污水处置率和处置质量做出了明确要求,污水提标改造趋势确定。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起航,促进运营资产价值重估。基础设施公募REITs 作为国内新型的金融资产,备受市场关注。从发展动力角度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既是投融资模式创新,也是企业改革的抓手,更是资产价值重估的方式。从供给角度看,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发行标准高,审批严格,底层资产质量佳。从需求角度看,REITs 具有投资价值,是重要的投资工具。
风险提示:碳中和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国家发电补贴不及预期;危废资源化企业竞争加剧;污水资源化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等。
1 行业回顾与投资展望
2021 年上半年,环保板块股价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初期,环保板块与沪深 300走势基本相同,2 月份明显超越沪深 300,4 月后上涨趋势减缓与沪深 300 走势基本恢复一致。年初至 7 月 7 日,环保板块整体上涨 9.5%,相对于沪深 300(下跌 6.7%)领先16 个百分点。
环保各细分板块的趋势基本相同。信息化板块表现最好,截止 7 月 7 日相对年初上涨 22%,相对沪深 300 领先 29 个百分点,同时波动最大。固废板块表现次之,截止 7月 7 日相对年初上涨 14.7%,表现优于整个环保板块,领先沪深 300 指数 21 个百分点,同时上涨之后整体波动最小。水务板块截止 7 月 7 日相对年初上涨 5.26%,领先沪深 300指数 12 个百分点,整体走势与环保板块走势基本吻合。
碳减排、减量化与资源化将是贯穿下半年的投资主线。我们重点关注碳市场、垃圾焚烧发电、危废资源化、污水资源化、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等五个方面。(1)碳交易和碳市场建设是双碳行动的重要措施,也是重要的投资机会。信息化对于碳市场建设及“监-控-管-服”的全产业链发展都非常重要。(2)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固废的无害化与减量化处置,解决城市运维痛点。在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以及实际需求快速增长的双轮驱动下,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快速发展。当前,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路径成熟,盈利模式清晰。碳交易市场开启后,CCER 有望进一步增厚垃圾焚烧发电的盈利能力。(3)危废资源化的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格局分散。优势企业厚积薄发,稳步扩张,市占率提升。(4)我国区域水资源差异巨大,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污水资源化市场空间大。“十四五”规划对于污水处置率和处置质量做出了明确要求,污水提标改造趋势确定。(5)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启航,带来环保行业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品类。
2 碳减排与碳交易
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做出庄严承诺,中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前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碳达峰、碳中和将深刻改变能源部门、重工业部门的产业结构。碳交易是助力碳减排,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碳市场建设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重点工作。
2.1 全球碳交易系统
碳排放交易权系统(ETS)是一个基于市场的节能减排政策工具,用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遵循“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政府对一个或多个行业的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纳入碳交易体系的公司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就要有一个单位的碳排放配额。他们可以获取或购买这些配额,也可以和其他公司进行配额交易。
全球碳交易系统为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提供了有效帮助。参与全球碳交易系统的国家自 2005 年以来在不断增多,截止 2020 年共有 21 个碳交易系统,覆盖了 29 个司法管辖范围。全球约有六分之一的人生活在全球碳交易系统下。除了欧盟国家之外,全球已经参与了碳交易系统或者正在开展参与碳交易系统的国家包括加拿大、中国、日本、新西兰、韩国、瑞士和美国。
全球有 9%的温室气体(GHG Emission)已经被 ETS 系统覆盖。自 2008 年以来,来自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区域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 47%。在英国,煤的供应量从 2012 年的 39%减少到 2008 年的 5%。在美国加州,2017 年的工业排放量较 2013 年减少了 4.6%,却使得 GDP 增加了 17%。到 2021 年,预测碳交易系统将覆盖全球 14%的温室气体。
自 2009 年到 2019 年底,全球碳市场已经募集到共 782 亿美金的资金。这些资金将继续用来资助一些气候的项目,包括能源的有效性,低碳运输,以及新能源再生等。
2.2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建于 2005 年,是全球首个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此系统运行于所有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限制上述国家电力部门和制造业大约 1万个设施的排放,以及在这些国家间运营的航空公司的排放,共涵盖约 40%的欧盟温室气体排放。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按“限额和交易”的原则运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涵盖的设施所排放的一些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设有一个上限。每个配额拥有 1 吨二氧化碳或相当数量的两种更具破坏性的温室气体(一氧化二氮和全氟化碳)的排放权。目前,固定设施的排放上限逐年减少,交易体系下覆盖的各类设施在 2005 年至 2019 年间减少了约 35%的排放量。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自 2005 开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2007)为试运行阶段,覆盖国家为欧盟 27 个成员国,成功为欧盟各国之间搭建了自由碳交易市场的桥梁。第一阶段只覆盖来自发电厂和能源密集型工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几乎所有额度都是免费分配。初期配额总量为 20.96 亿。碳交易市场初期发展迅速,交易总量从 2005 年的 3.2 亿个配额增加至 2007 年的 21 亿个配额。因为没有办法获取历史可靠排放数据,第一阶段使用的上限为估计数,导致排放额的发放超过了实际排放额,市场供大于求。第一阶段,企业每超额排放 1 公吨二氧化碳,将被处罚 40 欧元。
相较于第一阶段,2008-2012 的第二阶段有三个新国家加入了交易市场: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并且除二氧化碳之外还覆盖了硝酸生产过程中一氧化二氮排放。吸取了第一阶段的排放额发放供大于求的经验,在第二阶段降低了排放配额上限,配额总量约比 2005 年降低了 6.5%,免费排放配额减少至 90%左右。欧盟排放配额体系一直是国际碳市场的主要驱动者。2010 年,欧盟排放配额占全球碳市场总价值的 84%。2009 年,交易量从 2008 年的 31 亿个配额飞涨到 2009 年的 63 亿个配额。2012 年,交易量为 79亿个配额(相当于 560 亿欧元)。第二阶段,企业违规处罚额由每公吨处罚 40 欧元增加到每公吨处罚 100 欧元。
第三阶段(2013-2020)主要进行了配额“折量拍卖”。拍卖是欧盟交易体系里分配排放额的默认做法。2013 年,超过 40%的排放配额是由拍卖形式来分配的。配额盈余量在第三阶段的开端达到 20 亿左右,在 2013 年增至超过 21 亿的配额量。2013 年固定设施的排放上限为 20.84 亿个配额。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第三期期间(2013-2020),该上限在 2008-2012 配额总量年均分配的基础上每年以线性折减系数 1.74%递减。这相当于每年减少 3826 万个配额。2015 年,由于欧盟折量拍卖排放配额,配额盈余量减至 17.8 亿。
如果没有这一举措,2015 年底的配额盈余量升幅有可能高达约 40%。在排放上限递减的助力下,固定设施可使用的排放配额总量在 2020 年比 2005 年低 21%。
第四阶段(2021-2030)主要目标为有效降低排放额。欧盟承诺在 2030 年达到降低境内温室气体排放至少 40%的目标,因此从 2021 年起排放量配额总量每年递减 2.2%,而目前的递减率是 1.74%。
2.3 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我国 2011 年开始在 7 个省市开展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2013 年 6 月 18 日,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截止 2020 年末,我国 8 个区域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为 4.55 亿吨,金额超过 104 亿元。
(1)核算与配额
碳交易的基础是确定一个碳的排放总量,即核算;然后确定一些额度,把这些额度分配给各个重点的排放企业或者排放单位,即配额。各个单位之间、各个行业之间减排成本差距越大,交易的积极性就越高。
同国外碳交易市场相类似,我国开展的碳交易市场试点也分为两部分,即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及以自愿性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其中以配额交易为主,同时七省市试点在履约时均允许排控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 CCER。
CCER,全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主要产自风电、光伏、沼气发电、水电、秸秆发电项目,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要求项目所带来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是额外产生的,且有适用的方法学。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资料来源: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CCER)
碳排放配额是政府分配给控排企业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1 单位配额相当于 1吨二氧化碳当量。国家发改委制定国家配额分配方案,省发改委制定行政区域内分配指标,报国家发改委确定后实施。确定方式分为基准线法(适用于标准化行业)和历史排放法(适用于复杂行业)。
在七个试点地区中,大部分省市都免费发放配额给排控企业,故配额交易的一级市场中主要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授予碳配额,其中广东、深圳和湖北还采用拍卖竞价的形式将部分配额有偿发放给排控企业。